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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福州房管局空置公租房!还存在特权现象!统统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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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7月14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最新!

通报!

福建这一房管局

旧改乏力、公租房空置

还存在特权现象等问题!

统统都要改了!

近日

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发布了

《中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共通报了52个问题

其中存在

未实现市县两级联动调控

旧改乏力、回迁缓慢

公租房多年未建成或建成后空置

物业监管不力

更存在特权现象

资产管理不善

个别房产存在流失风险等巡察问题

福州人注意!

最新整改情况来了!

往下查看

根据福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9月3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若谷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若谷主持召开局党组会、推进会和现场会等12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局领导也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推进会46场,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局领导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二)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局党组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迅速行动,做到即知即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序时进度,确保时间到点、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巡察整改期间,出台和修订完善了《关于省城行政事业单位“新人”住房补贴缴存相关政策解答》、《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局机关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规则》、《新闻发言人制度》、《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人事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牵头研究制定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未实现市县两级联动调控的问题。强化对各县(市)区的督导,要求各县(市)区科学划分调控片区,明确调控目标,实现房地产市县两级同步精准调控。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4次各县(市)区房地产调控座谈会议,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县(市)区开展房地产调控督导共10次,指导各县(市)开展住房发展调研,加强房地产分片区精准调控,实现市县两级联动调控。

2.关于旧屋区改造推进乏力,旧屋区改造项目推进缓慢,难以完成市委任务要求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完善城区旧屋区改造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实施意见》,提高房屋征收货币补偿价格,使货币补偿单价基本接近周边普通商品房网签价格,群众选择货币补偿进行安置比例大幅度提升。二是采取多个项目捆绑统筹运作,交叉作业、滚动运作模式,统一资金拼盘实现综合平衡,充分利用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足用好银行贷款来缓解资金紧张问题。三是加大协调服务工作力度,局领导不定期深入现场召开现场会、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问题,有力促进了项目推进进度。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实行项目清单管理,细化明确每一个项目的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任务倒逼。通过采取上述措施,2018年五城区实施改造54个连片旧屋区项目,征迁旧房1133万平方米4.11万户,超额完成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力推进51个片区、1041万平方米、3.82万户连片旧屋区改造”的年度目标任务。五是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年计划、两年实施”安排,2019年五城区继续进场实施征迁改造52个片区。截止目前,15个项目进场实施征迁,占地约1778亩,征收旧房约75万平方米,已签约搬迁4046户。同时进一步优化安置型商品房土地出让、建设、对接、使用等工作机制,根据安置数据提前谋划建设及出让方案,做到建设与安置精准对接,确保完成既定任务。

3.关于逾期回迁工作进度缓慢,对解决安置房逾期回迁工作重视不够,在减存量遏制增量上成效仍不够明显,问题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一是采取加密督导协调、夯实靠前服务、密切协作攻坚、创新安置方式等一系列对策措施,深入安置房建设、交房、回迁一线,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安置房建设单位提前制订回迁选房方案,帮助建设单位和属地政府协调、会商解决各种困难问题,全力攻坚克难,特别是对部分建设进度滞后以及存在户型缺口的安置房项目,会同各区做过细的群众思想工作,采取适时组织图纸选房、多方筹集房源、适当增减户型、货币回购等方式,加快解决历史遗留未回迁安置问题。六城区2018年6月底的逾期未安置存量为190.95万平方米,2018年6月-2019年6月已完成9024户12498套 105.65万平方米逾期回迁项目。截止2019年6月底逾期未安置存量已减少到85.3万平方米。二是创新推出安置型商品房,落实精准对接,从机制上有效遏制逾期增量。目前城区已公开出让安置型商品房项目37个,按比例建设安置型商品房住宅3.6万套约770万平方米;协议出让安置型商品房项目14个,按比例计划建设安置型商品房住宅1.05万套约78.75万平方米。

4.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滞后,推进老旧小区整治不够有力,未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督导工作的通知》(榕房〔2018〕96号),组织成立了五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督查小组,全局38名干部压到小区整治工作现场,分区包片对五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日常督导工作。二是召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督导工作动员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五城区、市效能办和市房管局、规划局等部门组成的督导工作群和设计审查工作群,通过实地督导暗访、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抓好落实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及时解决督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如:针对水泥搅拌车临时通行证问题,我局专门派员对接市交警支队,请求支持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期限为三个月。目前,已完成300个老旧小区整治任务。

5.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不力,对公租房建设管理督促不到位,部分公租房多年未建成,无法按期移交,部分建成后空置,未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的问题。2018年以来,我局先后6次召集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及有关开发建设单位,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并书面督促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对于已经竣工的金凤新苑和浦口新城加快房源交接和配租工作。今年3月14日,赴相关项目召开现场协调会;4月4日,又赴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进一步协调、督促加快相关工作进度。一是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已经接收金凤新苑、浦口新城并组织配租;二是盖山新苑、东山丽园和狮峰新苑(东山苗圃)3个项目。经督促,市建发集团已倒计时安排三个项目工期,确保狮峰新苑(东山苗圃)在2020年6月竣工;盖山新苑在2020年5月竣工;东山丽园在2019年底全部竣工。三是明确要求市建发集团和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对盖山新苑、东山丽园和狮峰新苑(东山苗圃)3个项目竣工验收后务必在3个月内交接完毕。四是公租房具体分配工作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负责。

6.关于班子分工不够合理,分管领导间的沟通也不够,工作推动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结合局领导变动,局党组已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二是强化班子自身建设,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谈心交流等,加强领导间的沟通协调,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在班子间形成团结、民主、和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局领导的思想统一性和工作协调配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局党组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推动我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7.关于班子战斗力未有效形成,2017年度绩效考评位列倒数第2的问题。一是健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班子成员既按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又在工作中互相补台。局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凝心聚力推动房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将绩效管理工作摆到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若谷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绩效管理机制创新和正向激励工作的通知》、《关于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评的通知》等;建立绩效管理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成绩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逐项倒排时间表,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建立督办、评估、激励、问责、通报机制,每月定期对绩效考评指标目标任务进展完成情况组织督促检查,2018年共编发效能通报9份,召开分析评估会1次。三是2018年以来,我们创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率先推行安置型商品房建设,《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机制创新项目在19个监管与服务类市直单位中排名第5,推进重点项目征收安置房源保障工作得到市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圆满完成,2018年度我局绩效考评成绩为优秀。

8.关于一些重大事项未充分酝酿、讨论,未提交党组会、局务会讨论研究的问题。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充分酝酿、征求意见后,经局分管领导把关,按规定及时提交局党组会讨论研究;会前,将党组会议题征求市纪委驻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组意见;会上由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党组书记集中多数人的意见最后表态发言。今年以来党组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4项。

9.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相关材料散乱无序的问题。一是及时对2013-2018年局党组会和局务会会议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和材料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会议制度,统一汇报材料格式,明确会议记录人,并用专门会议记录本做好原始记录,清晰、详细、完整记录班子成员表态发言。三是会后根据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按次整理好上会材料、会议纪要等,以达到会议记录详尽,材料整理规范的要求。四是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结合每季度一督查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支部)的检查,及时发现限其整改。

10.关于政策论证和评估不够到位,牵头出台的“新人”住房补贴发放政策偏离实际的问题。一是2018年以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就统一“新人”住房补贴政策问题组织人员广泛开展政策调研,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关于省城行政事业单位“新人”住房补贴缴存相关政策解答》(以下简称《政策解答》),报经市政府审定后于2018年12月26日正式印发。截至目前,《政策解答》实施情况良好,实现了“新人”住房补贴缴存政策的平稳过渡。二是今后在出台政策前,多渠道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同时对政策出台的影响进行廉洁性、合法性和风险性评估,并报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议审议,确保政策符合上位法规定,切合实际,简单管用。

11.关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房屋群租合租违规装修问题研究不够,至今未出台整治措施的问题。会同原市法制办牵头制定了《关于开展五城区“群租房”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已征求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待文件出台后即开展“群租房”集中整治行动,以整治群租房乱象。

12.日常检查制度不落实,简政放权后,对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贯彻落实《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按照《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我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建立了市场中介机构名录库、房地产项目名录库、物业服务企业名录库、白蚁防治企业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相关业务处室年度检查次数3次以上,抽查比例5%以上,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年以来,相关业务处室已组织26次抽查78家企业,其中,抽查物业企业40家,房地产企业33家,房地产中介公司3家,白蚁防治企业4家,并将抽查情况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建立物业行业诚信联合惩戒制度,对收到书面通报批评及红、黄牌警告等处罚的物业服务企业将限制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并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目前被“红牌”警告通报企业1家已列入“黑名单”。

13.关于对物业行业重视不够,管理上创新不足,目前我市物业社会化管理比例低的问题。一是以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对物业管理的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培训37场,发放《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热点问题》5000册,提升市民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目前,我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组建成立率为41.8%。二是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拟对业委会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创新管理方式拟开展标杆小区、优秀经理、优秀企业评选,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4月16日,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对相关文件进行研究,我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14.关于对物业行业管理的监管不力,一些小区矛盾纠纷多,部分物业项目被市创建办给予黄牌警告的问题。一是正草拟文件拟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企业的行业监管。4月16日,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对相关文件进行研究,我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二是每个月结合环保联合检查、创卫创文检查、消防防汛检查等,对物业小区进行一次检查抽查工作,同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下发问题清单40份,要求相关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调处,推行物业纠纷矛盾调解制度,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认真处理好群众投诉,截止6月底,共处理涉及物业管理12345投诉194件,信访矛盾纠纷处理21件,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四是2018年以来,对13家被黄牌警告的物业企业,在半年的处罚期内限制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并要求他们在半年内整改到位。目前,已对未整改到位的1家物业企业给予红牌警告,限制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对未整改到位的1家物业企业延长黄牌警告至2020年2月,限制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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