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3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环保局获悉,福州市将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列入负面清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开发利用时不予办理供地审批手续。
昨日下午,市环保局组织市人大城环工委、市人大法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收听收看了生态环境部与全国人大环资委联合召开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视频会。
今年,福州市加强了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所有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与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均已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已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全市应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的生猪养殖场,已全部完成设备安装。福州市工业危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中心已建成,并通过申领危废经营许可证专家现场评审。
明年,福州市将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在福清、长乐开展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试点,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