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5日电(翁一灵 陈丽霞)5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召开的严打“套路贷”新型犯罪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打击“套路贷”犯罪活动,福州警方专门制定出台《福州市公安机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将实行重奖,最高可奖励20万元人民币。
警方称,新型犯罪活动“套路贷”是指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类小贷公司、网络借贷平台、投融资担保公司,披着合法的外衣,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预设各种陷阱,实施合同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这种“套路贷”新型犯罪活动已成为危害社会一大“毒瘤”。
为打击“套路贷”犯罪活动,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依法打击非法放贷讨债的犯罪活动。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福州市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全市共摧毁“套路贷”恶势力犯罪组织8个,抓获126人。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套路贷”犯罪团伙一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以此敛财。当受害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使用硬暴力讨债。对当事人进行殴打并非法控制,对当事人住宅泼油漆、涂鸦、牙签堵锁孔,对当事人家属电话威胁恐吓以及到单位拉横幅等软硬兼施的方式讨债。
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七大队大队长王璐结合福州市“套路贷”犯罪步骤及犯罪特点,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应合理消费、理性借贷,不要恶意拖欠贷款;确需借款的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警惕“空白合同”“阴阳合同”“虚假合同”等非法形式,明确“手续费”“违约金”等收费名目,合同签订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一致,保留好相关借款凭证和流水证明;如遭受不合理损害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应当向有关监管机关或行业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构报案。
此外,福州警方提醒民众,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途经有三种,分别为福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24小时值守);电子邮箱:fzxz8dd@sina.com;举报信箱:鼓楼区天泉路279号福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