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负责本次拍卖的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遵照此次竞买须知,买受人应于2018年1月8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但截至目前尚无相关款项汇入。
该工作人员介绍,以前的拍卖从未出现过标出天价的情况,目前他们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如果是技术故障或者个人重大误解导致高价跟拍,可以撤销相关合约;如果是故意为之,那我们将依据规则没收100万元的保证金。”此外,针对4名开出超过9000万竞价的竞买人,执行局也在调查是否存在串通行为。
有网友担忧,若此次流拍导致法院进行二次拍卖,目前的买受人是否会赔付第二次成交价与本次成交价之间的差价。对此,执行局工作人员回应,依据新的网络拍卖规则,买受人无须承担差价补偿,“但若为故意行为,100万保证金肯定拿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