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2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进入2017年最后一个月,福州迎来新一轮“土拍潮”。12月11日上午,福州市2017年第7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活动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出让土地5宗,面积147.84亩,拍卖起始价37.87亿元,成交价款47.34亿元。当天,最让人关注的“共有产权房”地块,被福晟集团以26.6亿元竞得,楼面价21614元/平方米。
“共有产权房”地块 福晟26.6亿元竞得
今早竞拍的第一幅地块是宗地2017-36号地块。共有6家竞买人报名,但在现场主要是9号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69号福州福利华投资有限公司(福晟)两家竞买人在举牌。经过43轮竞价,69号竞买人福晟集团以26.6亿元,竞得36号地块,楼面价为21614元/平方米。
宗地2017-36号是仓山区浦上大道南侧、高宅路北侧的金山原鹏宇地块,面积49227平方米(约73.84亩),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其中商业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不超过2.4万平方米,起始价22.16亿元。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住房的概念早已有之,2014年,住建部曾提出在北京等6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上海市目前已在保障房中实施共有产权制度。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北京住建委此前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根据北京的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不过,买家也应该是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不过,目前共有产权房的产权比例如何分配尚未明确。
根据媒体报道,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预计,政府和个人的产权分配比例大致为1:3。“政府占25%-40%,购房人占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