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内禁止开展 妨碍安全的活动
昨日,记者前往福州西湖公园安保科了解情况。一名江姓科长婉拒采访,只称是有人违反公园规定,一直劝不走,还先将一名保安打倒在地。至于违反了公园的什么规定、具体情况如何,他均没有透露。
福州园林部门相关人士称,根据《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第24条的相关规定,游客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园绿化和公园设施,遵守公园秩序和社会公德,并明确禁止11类行为,其中包含禁止开展妨碍游客游园安全的体育活动或者擅自驾(骑)车进入公园。因此,目前福州多数市属公园禁打羽毛球,另有一些公园开设了专门的羽毛球场地,供游客开展羽毛球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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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内禁止的11种行为
(一)妨害公共场所治安;
(二)损害公园环境卫生;
(三)损毁树木花草和公园设施、伤害动物;
(四)开展妨碍游客游园安全的体育活动或者擅自驾(骑)车进入公园;
(五)携带宠物进入公园;
(六)在非指定区域游泳;
(七)擅自张贴、设置、散发广告或者其他宣传物品;
(八)从事算命、占卜、看相等迷信活动;
(九)擅自营火、烧烤或者宿营;
(十)妨碍游客观瞻的;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