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8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获悉,该中心于昨日完成养老金待遇调整,并已发放到位。本次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即日起,福州市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可通过“社保缴费随手查”APP(扫描二维码可下载),查询自己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情况。
据了解,此次调整月增加标准由多个部分构成:一是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月增35元;二是挂钩调整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按本人2016年12月发放养老金标准的3.33%调整增加,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月增加标准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三是适当倾斜部分,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的企业军转干部,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330元的,补齐至2330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此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集体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员,1990年底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按照每年1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对于1990年底前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重复计发,纳入各设区市、县(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人员,待遇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标准执行。据统计,符合本次调待的企业退休人员近29万人,人均每月增加金额约1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