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林路上,刺眼的电动车车灯,晃得人睁不开眼
树兜附近,一辆电动车的强光灯发出刺眼光线
五里亭立交桥旁,一爱玛电动车店,工作人员展示电动车强光灯
白湖亭附近一商家公开销售的强光灯
东南网12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吴臻/文 林丹/图)从11月30日开始,福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行人、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缓堵成效明显。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海都热线95060反映:除了闯红灯、闯禁行,电动车加装强光灯也是一大危害;上月海都报曾进行曝光,福州市场监管部门随后也介入调查(详见海都报11月3日A01版、11月4日A05版),但目前仍有商家在公开销售、违规改装。
海都记者暗访发现,在福州城区一些电动车集中销售点,的确有商家仍在销售强光灯配件,个别品牌的待售车型甚至“自带”强光灯。对此,市民呼吁,单靠路面查处,难以有效遏制电动车强光灯乱象,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源头监管,严管重罚违规商家。
暗访 “爱玛”多款车型 自带强光灯
近日,海都记者暗访了福州多个电动车集中销售点。在五里亭附近,多家品牌电动车店,均公开销售装有强光灯的电动车。
在一家“爱玛”电动车门店内,得知记者要买有强光灯的车,店员马上推荐了几款,其中一款就摆放在店门前。这款电动车的强光灯,外观是圆形的,中心灯泡为红色,开灯时,车灯还不停爆闪。海都记者站在车前1米处,盯着车灯看,几乎一瞬间,眼睛就被晃花。店员介绍,这款车的强光灯,被誉为“恶魔眼”,但还不是最亮的。店里还有一款电动车,装有名为“天使眼”的强光灯,亮度更强。
该店员随后向记者展示了“天使眼”的威力。这款强光灯,中间有一个圆形灯泡,四周是LED灯。在店内照明充足的情况下,店员打开车灯后,记者仍感觉到刺眼。据店员描述,“天使眼”的照射距离有30多米,亮度可超一些小车的远光灯,威力很大。
“只要有进货渠道,怎么卖没人管”
记者随后前往白湖亭周边,暗访了多家电动车维修店,发现店内均在卖电动车强光灯,款式很多,亮度都很强,不少店还提供改装服务。
“只要有进货渠道,我们怎么卖都没人管!”在其中一家维修店,店主表示,有关部门对销售、改装强光灯的监管并不严,就在半小时前,他刚替一位顾客改装了强光灯。店主说,仅这个月,他已改装了不下10辆电动车的车灯,其中就包括带有爆闪功能的“恶魔眼”。
海都记者发现,不少网店也在卖电动车强光灯,售价从十多元到上百元不等。其中一家网店推荐了一款“外置式聚光型强光灯”,强调该灯“可做照明大灯用,也可做车顶探照灯,超过氙灯的亮度”。
调查 查电动车强光灯 路面执法难度大
近段时间采访中,海都记者就如何整治电动车强光灯,咨询了警方人士。
该人士介绍,从警方层面,查处电动车强光灯,主要依据是《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禁止“改变(电动车)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的”。
但实际执法时,却存在操作难的问题。首先,与机动车相比,电动车的强光灯究竟是出厂自带的,还是后期改装的,从外观上难以判断;其次,电动车使用灯光的时间多为夜间,加上车身灵活,较难拦查。以上两大因素,决定了查处电动车强光灯无法大范围铺开。
该人士还表示,即使确定电动车灯光属于后期改装的,处罚也仅为罚款50元,车主违法成本低。执法难、违法成本低,造成电动车强光灯乱象愈演愈烈。
市民呼吁:制定电动车灯光标准 禁止强光灯流入市场
如何遏制电动车强光灯?不少市民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有市民认为,首先,广大车主应自觉抵制电动车强光灯,不购买、不改装;其次,《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源头管理,从生产、销售环节抓起,遏制强光灯的泛滥。
还有市民建议,福州市销售、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是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型,相关部门应完善灯光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不能列入目录,已列入却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也应从目录中删除。
对此,有关部门内部人士介绍,目前,《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对于电动车灯光的类型、亮度等,都没有具体的技术要求。
海都记者查询发现,在一份东莞市本铃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中,对电动自行车的灯光有明确规定,“灯光有效照射距离,远光8米,近光4米”。该人士认为,电动车强光灯危害大,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