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档降价幅度不同
每户年均至少省150元
此前听证方案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的基础销售价格拟由3.65元/立方米下调为3.19元/立方米。本次实施的销售价格调整幅度比听证方案更大,主要原因是今年10月1日起,省物价局根据联动机制的规定再次下调了天然气门站销售价格,因此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再下调0.33元/立方米,两次调价后每立方米共下调0.79元,即由3.65元/立方米下调至2.86元/立方米。
根据去年7月开始实行的阶梯气价制度,福州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按阶梯气价1∶1.2∶1.5的比例相应调整:
第一档年用气量192立方米(含)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3.65元/立方米下调为2.86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气量192立方米以上至300立方米(含)部分,销售价格由4.38元/立方米下调为3.43元/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由5.48元/立方米下调为4.29元/立方米。
据物价部门测算,价格下调后,福州城区每户居民家庭平均每年可降低燃气费用支出151.68元(按第一档用气量计算)。如果按第二档、第三档用气量计算,费用减少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