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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揪”内河污染源 超标排污将顶格处罚

www.taihainet.com 2016-10-12 08:10 来源: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2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 昨日,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兵分六路,对白马河、晋安河、磨洋河、光明港、新店片及南台岛水系开展首次内河污染源整治联合检查工作。

昨日10时许,福新支路附近的晋安河水面上漂浮着一层油膜。执法人员来到福新支路,在一个雨水篦下发现了一根套在雨水管内的暗管。据附近商铺透露,该管道来自“双津肉滑”小吃店。而这家店店门紧闭,执法人员在店门口地面开口处找到了私设的排污暗管。

在凤坂河与晋安河交汇处的驳岸石缝处,执法人员发现一道黑色痕迹。现场初步调查发现,晋河新村污水管未完全接驳,生活污水直排凤坂河。

检查中还发现,晋安中路的“8元自助洗车行”向晋安河直排污水,经查该店为“三无”洗车店,未向相关部门备案。此外,晋安农贸市场、晋安河边的大排档也存在直接排放污水的现象。

类似情况在白马河等水系沿岸也有发现。湖头街的碧荷园海鲜楼、莲花阁素食馆、海西投资人俱乐部等3家餐馆未设置“隔油池”,将未按标准处理的污水排入污水池,但污水池是否排入内河,相关部门目前还在调查。

仓山万达附近的金港河是一条“断头河”。执法人员发现,沿河有一个小型工地在施工,有水直排河中。执法人员对排水进行采样,检查结果将抄送职能部门,如发现违规,将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水质劣五类提升为五类、企事业单位污水达标排放、餐饮业按规范设置隔油池、污水不入内河、雨污管网不混接错接、管网不淤堵、洗车业及大排档污水不入内河,是此次城区内河污染源整治联合检查的总体工作目标。

市环保局将牵头会同各区及市建委、市城管委等相关部门,开展全市内河周边全过程排查。其中,环保部门负责牵头排查内河沿线企事业单位污水达标排放情况,对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

据了解,内河整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10月至12月,围绕“黑臭河段、无管网河段、晴天排污口”三项突出问题,率先开展“内河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第二阶段明年1月1日启动,对城区内河转入常态化检查和执法,每月将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市内河联合执法办公室将每半月通报一次内河污染源整治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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