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4日讯(海峡网记者 刘微 见习记者 赖志昌)20日上午,公众号“草民的呼喊”发文《泰禾集团管理无能致小区内3岁儿童当场被车撞死》致泰禾黄其森董事长的一封公开信,在朋友圈中广泛流转。
涉事亲属在文中称,泰禾物业管理存疏漏、开发商随意更小区改规划等,造成孩子死亡隐患,此事至今未积极妥善处理。
本月7日下午,福州浦上大道附近一小区内,一名3岁男童在小区通道,被一辆外来电动三轮车撞倒,不幸身亡。20日,针对网文质疑,泰禾方面回应,此事尚在进一步协调,最终等待警方处理及法院判决。
“我们也是没办法才发的,就是要讨个说法。”当事孩子父亲卓先生说,公众号是自己申请的,内容则在18日发布,后经网友转发。事发至今十几天,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自己多次找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协商处理,对方未给出相应回复和赔偿方案,让一家人难以接受。
卓先生反映,2013年入住前,当时小区开发商承诺实行“人车分离”,但没有落实,小区通道随处可见电动车和机动车,业主多次要求整改,物业方面也未实施。“早重视整改,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卓先生称,事发地道路,按早期宣传图示并未设置行车道,开发商随意变更小区规划,加之道路两侧未设置隔离护栏、减速带等设施,造成一定安全隐患。
“出了事才整改,物业和开发商也要负很大部分负责。”如今一家人还沉浸在悲痛中,已无法继续在小区居住,卓先生提出,希望开发商及物业能帮忙置换等价房屋,并给予一定的赔偿金。
“还在积极协商,但暂时没有结果。”针对家属质疑,泰禾红域小区泰禾物业经理徐宝柱称,事发后小区A13号楼附近及小区各道路,都已安装提示牌、减速带等设施,道路边沿相应设置隔离篱笆,小区各出入口限制外来三轮车等车辆进出。
徐经理表示,目前,此事还在和当事家属作进一步沟通、协调,具体情况也已向集团汇报,但尚未给答复和方案。此外,针对小区规划变更一事,徐经理回应,小区内事发的这条道路经规划部门审批,也曾在小区公示并获业主通过,至于宣传图示和实际规划不一样,他表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记者致电福州泰禾集团。相关负责人回应,事故肇事者应负主要责任,监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泰禾已派人与当事亲属沟通,就其提出的诉求暂时没法接受,而具体责任认定和赔偿方案,“一切等警方处理结果及法院判决,再作妥善处理”。
昨日,记者从福州仓山警方和仓山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周某,云南人,35岁,当天中午喝了一瓶啤酒,血液酒精为53mg/100ml,当时骑电动三轮摩托车在小区内送装修材料,车速为30公里左右。目前,周某因过失致死被批捕。
对于这起发生在小区内的事故,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认为,肇事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事发时,家长未及时对小孩进行看管,存在监护不到位,负有一定责任。同时,物业未对小区隐患区域,设置醒目提示牌或减速带,放任外来车辆进出,存在管理上的失责,也要负部分责任。
吴律师说,家属除了追究肇事司机的责任外,若认为物业存在管理失职或漏洞,可向法院起诉判决赔偿。
就卓先生质疑开发商存在宣传图示与实际规划不符的情况,吴律师认为,若开发商未经审批,擅自更改小区规划是不允许的,但也存在一些楼盘出于美观和宣传需要,宣传规划图示会用一些绿地进行覆盖,“小区的实际情况最终还是要以规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