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2日讯(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孙丽)近日,福州台江法院一审判决池某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方介绍,2015年1月以来,男子池某某利用在福州大利嘉城经营4G上网卡、上网设备店之际,接受他人要求解除苹果旧手机所绑定的ID业务。由于原始苹果手机所绑定的ID及密码是唯一的,且只能由正规苹果公司网站负责管理,他每接受一单解除苹果手机绑定ID业务收费80元,另60元付给负责解除ID的网络后台。
池某某为获取大量解除苹果手机绑定ID的业务,与他人合作,通过发短信、邮件等形式骗取苹果手机的客户登录仿苹果钓鱼网站,从而获取苹果手机原始ID及密码,为此后接受解除苹果手机绑定ID业务服务。2015年7月12日至8月26日间,池某某共收到1.5万元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