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参加商演得名得利,带着这样的“美梦”,女大学生掉进骗子精心编织好的陷阱中,被骗近万元。日前,闽侯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彭某某以化名在商演活动中认识了女大学生小张。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彭某某先后两次以介绍商演活动并需缴纳保证金、给相关人员送红包、帮其缴纳房租水电费为由,向小张索要钱款9660元。小张给钱后并未接获任何商演活动,就向彭某某讨要钱款,遭其百般推脱。小张发觉自己上当受骗,于是报警。彭某某得知小张报警后,分批次归还小张4000元,随后就不见踪影。
闽侯法院日前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彭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法官提醒,参加商业演出应要求出示演出经纪机构证明、签订正式法律合同,切不可因求名求财心切而落入骗子的陷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