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2月31日讯 据东南快报报道,“救命!我被人绑架了!”12月28日晚上9时28分左右,伴随着一男子的呼喊声,电话即刻中断。
没等民警问清楚警情,报警人就突然挂断了电话,肯定是遇上了特别警情。值班民警立即回拨报警人的电话,可对方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民警感觉到此警情的重大。
接到此报警后,长乐市公安局相应启动了案件处置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技术手段。根据定位系统,民警发现报警人在古槐镇某中学附近。民警第一时间出警处置,在未明悉案发现场的情况,民警向周边展开巡逻搜索,刑侦大队组织警力全力介入。
当晚11时27许,经民警2个小时的调查发现,报警人为16岁男子岳某,云南省昭通人,系长乐某中学住宿生。随后,岳某在古槐某中学宿舍,被民警找到。结果是虚惊一场。
经查实,岳某出于恶作剧的目的,于12月28日晚上9点多,在长乐市古槐镇某学校宿舍楼下用手机拨打110,谎称其被人绑架的违法事实。
目前,长乐市警方对违法行为人岳某处以治安拘留十日处罚。因岳某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予执行。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恶意报假警,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