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称她曾被这条狗咬过,但陈先生否认,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家的狗咬了她
台海网(微博)12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臻/文 毛朝青/图)回家途中被宠物狗给咬了,找上宠物狗的主人,但对方却不承认。这让在福州打工的杨女士非常郁闷。经警方调解,宠物狗的主人支付给杨女士600元钱,但对于这笔钱,宠物狗的主人称与狗咬人没关系。
律师表示,被狗咬伤后,应当场报警,否则若狗的主人当场答应后再食言,索赔将非常麻烦。对此,市民呼吁尽快对养犬管理进行立法。
保姆:回家途中被咬
今年50岁的杨女士,在福州仓山浦新小区2号楼的一户人家当保姆。杨女士说,闲暇时间她在小区周边捡些垃圾变卖。12月9日中午1时许,她捡了两个烧尽的烟花箱回家时,被一只黄白相间的大犬咬到右侧的胸部。
“这只狗是2号楼下开老人馆的邻居养的。”杨女士说,她经过老人馆大门时,狗扑了上来。被咬后,杨女士立即叫来当时正在店中的老板娘。
“被狗咬后并没有出血,但右侧胸部红了。”杨女士说,当时老板娘承认狗把她给咬了,并不停地揉她被咬的地方。因为要赶着回家给东家做饭,她便离开了。到了晚上,杨女士发现被咬的部位出现淤青。当晚她再次找上老板娘,老板娘依旧说没事。10日下午杨女士再次找上狗的主人,但狗的主人却否认了爱犬咬人,两人闹进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