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复印件显示,郑学进曾两次承诺退房
省食品公司领导及社区工作人员与郑先生(右)商讨赔偿方案
关注理由
台海网(微博)9月30日讯 据海都网报道,福州观风亭路北段道路,因住户郑学进拒绝搬迁,导致拓宽改造成为“半拉子”工程(详见本报昨日A02版)。昨日,本报独家披露此事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许多市民呼吁部门对损害公众利益的“钉子户”,要拿出强有力的手段。网友评论,公民行为不应违背核心价值观。
鼓楼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相关负责人称,早在去年6月,他们就将郑学进所居住单元房的补偿款给了省食品公司。省食品公司则表示,根据规定,郑学进没有理由拿补偿款。
对此,律师表示,郑学进与省食品公司的纠纷和拆迁无关,他以此为由拒绝退房,没有法律依据。部门可依法强制郑学进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