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云寺两位老比丘尼每日念佛、打坐,同时为信众居士提供宗教服务。
政府对瑞云寺拆迁事件的描述
按照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规划,在其红线范围内应新建一所小学,即福州市新晋安第二中心小学(以下简称:新晋二小)。象园瑞云寺位于新晋二小规划用地的中心,房屋建筑面积852平方米,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房屋拆迁工程处。现因瑞云寺未搬迁,造成该小学无法按期建成,无法满足7000多回迁户及周边居民子女的就学需求。
关于瑞云寺的搬迁问题,在与规划部门充分协调,确认无法避让的情况下,从2010年4月份开始,由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为主体,象园街道、社区、区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四位一体”的协商工作小组与瑞云寺负责人释明参法师及部分信众就瑞云寺搬迁补偿事宜进行沟通协商,释明参法师以瑞云寺内“柯文佛”(肉身佛)不愿意移位为由,一直拒绝协商,历时3年,我们多次上门协商,苦口婆心,并邀请市、区民宗局、佛协多次上门帮助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期间,经释明参法师认可,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依法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瑞云寺搬迁、佛像重塑等费用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