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
我国家庭养狗数量至少也有几千万只
保守估计,现在中国家庭养狗的数量,至少也有几千万只。与此同时,全国每年因养狗不当引发的伤人事件也在逐年攀升。我们查到了几个数字,扬州不算特别大的城市,2012年发生的狗咬人事件,就超过了6万起;番禺只是广州的一个区,平均每天会发生狗咬人事件接近30起。
(央视)
法律解读
养犬伤人可追究主人刑责
犬只伤人,主人该负什么责任?除了民事赔偿外,可否追究刑责?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杨永胜表示,在全国各地发生的犬类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追究养犬人的刑事责任的,主要还是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这就需要证明饲养人蓄意以动物为作案工具,伤害他人身体或致人死亡,这时动物的伤人行为只是饲养人的工具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狗与刀、枪等工具不一样,狗有一定的自主意识,不完全受饲养人指挥、控制。
通常情况下,犬只伤人一般按照《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追究饲养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杨律师还指出,现行的《条例》对养犬人违规做出了明确处罚规定。“第四十六条,养犬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由公安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养犬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月27日,大连一3岁半女孩被藏獒咬断颈部,经抢救无效死亡。狗主人毕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一旦罪名成立,毕某将面临3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闻晨报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