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6月22日讯 据福州新闻网报道,林某为了发泄不满,多次到政府部门闹事。林某的无理要求未被满足后,他竟用电动车载着两个液化气罐来到鼓山大桥,想用打火机点燃液化气罐炸桥。日前,经仓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因爆炸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合并判处5年有期徒刑。
去年9月4日上午,林某骑电动车载着两个液化气罐来到鼓山大桥。他将电动车横在桥面上,威胁要用打火机引爆液化气罐炸桥。
民警到场后,对林某进行长时间的劝导,但是林某仍然威胁要炸毁鼓山大桥。民警见劝阻无效,强行将他制服。
检方认为,林某的行为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是他用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经构成爆炸罪。
此案经仓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林某3年有期徒刑,因林某另外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法院决定合并执行,判处林某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