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3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3月25日,刘女士在福清零点健身馆花1880元办了一张健身卡。办卡时,商家承诺教练会进行一对一的健身辅导,但两天后刘女士去消费时,教练却要额外收取“私教费”。刘女士不愿意,随后多次找健身馆要求退款均无果。昨日,经过福清工商部门调解,刘女士获得1500元退款。
上个月25日,刘女士在福清市零点健身馆办了一张健身卡,并充值1880元。商家口头承诺教学方式是由教练一对一地进行健身辅导,上课、使用器械全都免费。两天后,刘女士到该馆健身,刚上完第一节课,她就被告知一对一教学要另外收费。刘女士不愿支付“私教费”,教练随后就说临时有事,停止了教学。刘女士要求商家退还预交费用,但是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昨日,刘女士致电福清工商12315求助,想让工商部门出面帮忙解决问题。
接诉后,融城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立刻到健身馆了解情况,健身馆方面表示并没有约定一定是一对一教学,刘女士也并未和商家签订相关合同。在工商人员调解下,商家最终为消费者办理退卡,在扣除相应费用后退还刘女士1500元。
工商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在办理美容卡、健身卡、购物卡等预消费卡时要注意选择,一是要看资质,在决定预付款消费之前务必仔细查验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二是了解清楚预付款消费中的相关约定,看是否有对自己的不利条款,如有必要,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签协议时自己要保留一份,以便维权;三是消费者要尽量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相应额度的预付款消费,不要预存较大额度现金,以免承担较大风险。
(本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