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7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几天前,黄先生刚买两个多月的三星手机出现裂屏,他跑遍福州多家三星手机官方售后维修点,这台还在保修期内的手机均被认定为“人为损坏”不予保修。记者走访多家电子产品维修点,发现“人为损坏”界定标准模糊,不少还在保修期内的电子产品均被“人为损坏”挡在门外。
三星售后:裂屏都算“人为损坏”
近日,家住台江区的黄先生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称刚买2个多月的手机无法保修。黄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0月8日,他花了4600多元在三叉街附近一家手机专卖店买了一台三星i9300手机,可是前不久手机屏幕出现裂痕,随后无法开机。他找了福州多家三星官方售后维修点,维修人员均以屏幕开裂属于“人为损坏”为由,拒绝保修。
15日下午,记者约见黄先生。记者看到,黄先生的手机屏幕上有2道裂痕,手机无法开机,手机边框上也有2处明显的磕痕。“磕痕是之前不小心刮到的,绝对不是磕碰导致手机裂屏的。”黄先生称,手机屏幕左上角几天前出现一条裂缝,15日上午又出现了一条,其间根本没有任何磕碰,手机裂屏绝对不是磕出来的。
随后,记者以黄先生朋友的身份,陪同他来到长汀路附近一家三星官方售后维修点。工作人员检查发现黄先生的手机屏幕有裂痕后,当即表示这属于“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黄先生若要维修,需支付1980元更换屏幕。
“手机屏幕不会自己裂掉吗?热胀冷缩会不会导致屏幕裂掉?凭什么认定是‘人为损坏’?”面对黄先生的质疑,工作人员答复,他们只看“现象”。“保修卡上是否写明屏幕破裂一定属于‘人为损坏’?”记者问。“那不会写这么清楚。”工作人员回复。“屏幕破裂会不会是质量问题造成的?”对于黄先生的疑惑,这名工作人员答复,如果消费者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可以去相关机构检测,“我们这里只要看到屏幕裂掉了,都不能保修。”
记者调查:是否“人为损坏”多是维修人员说了算
一句“人为损坏”,就将消费者挡在保修门外。究竟什么是“人为损坏”?记者走访了福州多家电子产品售后维修点,发现各家维修点对“人为损坏”的界定标准不一,而这带有强烈主观色彩的鉴定方式,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
记者走访了大利嘉城、万象城等地多家电子产品售后维修点。多家维修点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出现屏幕或外壳开裂的情况,肯定都算“人为损坏”。万象城一家电子产品销售商表示,只要产品磕痕超过4毫米,就算“人为损坏”。大利嘉城一处维修点工作人员表示,手机有进水痕迹,或是消费者自行拆解的痕迹,也算是“人为损坏”。可是记者发现,几乎所有的售后点都不能说清楚哪些情况属于“人为损坏”,对“人为损坏”的认定,多数靠售后维修人员的主观判断,消费者百口莫辩。
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蔡律师告诉记者,法律上很难对“人为损坏”作出具体规定,消费者如果不同意商家说法,可以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检测,但检测费用高昂,往往超过产品本身价值,让不少消费者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