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31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 存款时把钱错存到其他人的账户上,而对方又不愿归还,该怎么办呢?上法院起诉去!日前,马尾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今年3月3日,宋先生在建行某分理处的存取款一体机上进行无卡存款操作时,将自己名下建行卡号最后两位数“90”误输成“09”,致使两笔存款5800元、200元均存入后者的卡号。存款结束后,他核对打印出来的存款凭证,发现钱存错了,当即向银行报告自己操作有误,并请求银行协调处理此事。
银行方拨打了宋先生误存卡号的卡主(即郑某)所预留的电话,从他家人处得知郑某已经出国工作且近期不会回国,他的家人不愿代垫款项返还给宋先生。
宋先生只得将郑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6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郑某因在国外未到庭参加诉讼。
马尾区法院经向银行及郑某的家人核实,确认了宋先生所述属实,遂做郑某家人的思想工作,但郑某的家人不愿配合解决。
马尾区法院对此案经审理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人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宋先生在建行存取款一体机存款时,误将卡号最后两位数输错,以致本应存入自己建行卡内的6000元误存入郑某的建行卡内,郑某至今未将前述款项返还给宋先生,其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
据此,该院判令郑某在判决生效5日内返还宋先生6000元。
法官提醒广大储户,在柜员机进行无折无卡存款时,要将存折号或卡号核对清楚,以免将款项误存入他人账户内。存款操作完成后要打印好存款凭条并保管好,若发现误存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协调解决。若协调解决不成,可依法起诉要求还款。
(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林联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