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5时30分,仓山盖山派出所接到车主小吴报警,其开车到鼓山大桥靠近仓山方向时,发现车后部起火。4分钟后,民警赶到事发地点。此时,车子已被大火包围。车主小吴及其父母已撤到一旁。因起火点靠近油箱,民警一边打消防部门电话求援,一边对沿线交通进行临时管制,控制桥面车辆。因火势太大,车载灭火器及警方临时带来的灭火设备都没有效果。几分钟后,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扑灭了大火,但车已基本烧毁。6时许,鼓山大桥桥面交通基本恢复。
据介绍,当时小吴正准备带父母去看病,经过事发路段时,觉得车子刮到了什么东西,但他没注意,继续往前开。向前开了十几米,就听见重物掉下的声音,小吴仍没在意,又开了十几米。随后就感觉车面后烧了起来。民警勘查后发现,离小吴车子二三十米的桥面上,一块60厘米×80厘米的钢板被“连根拔起”,露出底部的钢筋。民警推测,可能这些钢筋刺破车子油箱,导致漏油。车子拖着钢板前进,钢板与桥面摩擦产生的火花引燃油箱,才引起大火。
考虑到裸露的钢筋可能“伤害”到其他车辆,盖山派出所民警对“肇事”钢板和钢筋进行临时处理,并在附近桥面设置反光锥,同时通知建设部门赶来处理。
(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