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责任方,其实不难,各个相关方的技术人员都到现场调查,因为是专业人士,很快就能搞清楚怎么回事。”该负责人表示,但相关各方包括市政,因为利害关系,都为己方开脱,最公正的办法是应由上级政府部门组织一个完善的调查协商机制,一旦发生类似市政事件需要调查时,就启动调查协商机制,揪出责任方。该负责人说,到目前为止,没有这个协调机制。
直至昨日下午5时,因为责任无人认领,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设施科表示,将组织人员现场开挖以确定肇事者。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调查结果只能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方不同意,只能向上级部门报告。
【说法】律师:市政有责任
针对张小姐人行便道步行,突遇塌陷跌入深坑受伤,福州开元律师事务所杨大成律师表示,市政工程管理处对道路负有维护和保养义务,人行道坍塌,内部中空,显示这种危险状况已出现了一段时间,市政部门既没有及时发现,也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行人安全。张小姐的摔伤与市政工程管理处养护不当有因果关系,市政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市政“责任无人认领”的有关说法,杨律师表示,按照《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部门具有管理义务,上渡路是市政道路,无论什么原因导致道路坍塌,市政部门都有无法推卸的责任。而调查坍塌原因,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则是市政部门行使管理职能。
杨律师表示,作为行人,一旦察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争取使该隐患早日处理,使市民多一份安全保障。政府部门也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做好相关的安全监管工作,不要把安全隐患置于路人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