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3日讯 据福州新闻网报道 21日下午,东街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打击盗销电动自行车犯罪专项行动”时,查获一起收购赃物案。
当天15时许,东街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津泰路与仙塔街交叉口时,发现一名男子骑电动车违法载人。民警拦住该车,欲对骑车的尤姓男子进行处罚。此时,民警发现电动车车头锁松动并有撬痕,于是要求尤某出示电动车行驶证和发票。尤某称他载着工友前往工地做工,而电动车是向车主余某借来的。
这些异常迹象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通过信息比对,民警确认这辆车于2011年7月在仓山区泮洋新村一杂物间内被盗。民警将尤某2人带至东街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没多久,车主余某来到派出所。在民警的盘问下,他道出了实情。原来,这辆车是去年10月余某从别人手里花400元买来的。
余某因涉嫌收购赃物,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