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闽南网讯 公司已建成投产,可建设的工人却没有领到全部工资,1月9日,上百名工人向金峰开发区北斗工业园斯力特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简称“斯力特公司”)讨薪。事发当天,芗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金峰开发区管委会介入协调(详见本报1月10日A9版报道)。
昨天上午,协调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讨薪工人代表、斯力特公司及承包方闽能集团下属负责人陈某华已达成协议:承建方先同斯力特公司厘清合同工程款关系,然后由承建方发放拖欠民工的工资。今天下午,闽能集团与斯力特公司将召集讨薪工人代表及材料商,作解释说明,陈某华只是挂靠在闽能集团下,借用其资质施工,闽能集团与斯力特公司均不是欠薪主体。
昨天上午,斯力特公司相关负责人陈先生接受本报采访称,他们公司只与承包建设项目的负责人陈某华有合同关系,工人应找陈某华讨薪。
陈先生说,该公司跟陈某华签署一份承包合同和一份附属工程协议书,总造价1378万元。目前,他们已支付11968540元,后续的工程款及工程保修金,还未与陈某华结清,是因为工程都还未通过质检、消防等部门验收。此外,工程竣工不到一年,就出现天花板石灰掉落、漏水、护栏生锈等多处质量问题,“给我们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承建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陈先生说,按照合同估算,陈某华要因工程延期赔偿公司上百万的违约金。
对陈先生的说法,记者曾多次致电联系承建方负责人陈某华,但其电话或在通话中,或无人接听。
金峰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称,经调查,当天讨薪的并不全是工人,还有一部分是工程的材料供应商,总额据说280万元。芗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经办人员表示,陈某华与斯力特公司如涉及合同纠纷,应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目前,我们还在协调当中,争取早日让民工领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