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2008年,经小陈举报,林某因贩毒入狱。出狱后,怀恨在心的林某苦寻小陈1年,并向其勒索5万元“坐牢补偿”。本月13日,经台江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今年40岁的林某一直没有正当职业,他从18岁开始就参与抢劫、盗窃、贩卖毒品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并因此多次入狱。2007年,仍处在缓刑期的林某恶性不改,继续贩毒。有一次,他向小陈兜售毒品,小陈立即报警,并协助警方在交易时抓获林某。第二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连同原有的缓刑罪名,林某被处以3年有期徒刑。
2009年12月,林某刑满释放。今年5月19日下午,林某找到小陈打工的地方,以“对小陈家人不利”为由,威胁小陈交出几万元当作他坐牢的补偿。小陈十分害怕,给了林某 1万元,答应剩下的3万元以后再给,而后偷偷报了警。
5月24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林某来到台江某饭店茶艺居拿走小陈的3万元。得意洋洋的林某才刚出饭店大门,就被民警当场抓获。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通讯员 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