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医院眼科一大楼顶上加盖一层建筑物(画圈处)
台海网8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关铭荣 文/图) “医院的眼科大楼楼顶也搞违章建筑。”近日,有福州市民致电本报反映,位于福州市区六一南路88号的福州市第二医院眼科大楼顶上,加盖了一层建筑物。
昨日上午,记者到现场看到该医院的一座大楼正在装修,大楼顶上有一层新建的建筑物,并安装了一些设备,大楼旁留下房屋拆迁后的渣土。
据了解,六一南路88号原来是仓山区鹤龄医院,原主管单位为仓山区卫生局,现交由福州市第二医院管,并由福州市第二医院与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合作开办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防盲为一体的专科医院,目前为福州市第二医院眼科,拟作为“福州眼科医院”。
福州市第二医院眼科大楼楼顶为何要加盖一层?对此,该医院基建办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
该负责人介绍,因让位地铁上藤站建设,该医院眼科的水泵房、配电房、空调机房、职工食堂、办公用房等医院大部分配套用房拆除了,约拆掉了医院2/5的建筑物。“我们医院眼科承接了今年全市270名百姓免费治疗白内障等任务,不少配套用房拆掉了,影响了医院正常运行,只好暂时在顶楼建配套用房。”该负责人说,目前医院已向福州市规划局提交了申请重建医疗设施的报告。
昨日,福州市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的一名规划监察人员说,他们接到反映后,已到现场踏勘,了解到由于该院在地铁建设过程中,涉及被拆迁的办公用房、水泵房、配电房等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该医院在装修过程中确实存在加盖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但加盖前没有及时到市规划局办理报批手续,对此他们已依法立案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