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延伸
全省仅36名教练有资格证
“彬彬,跟妈妈回家!你冷吗?妈妈要为你穿上衣服!”在事发的游泳池边,彬彬的妈妈哭喊着,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落泪。
今年2月22日晚8时许,在福州鼓楼区衣锦华庭的浩沙健身馆杨桥店,游客陈小福(化名)在游泳池游泳时溺水身亡。而当时在场的那名巡视员并不会游泳,正式的救生员去吃饭了。
公用游泳场所的安全问题再次敲响警钟。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区几家游泳场馆,发现除了一些室内游泳场馆外,还有一些小区内的游泳池也在揽客,大多数的泳池只配备了1~2名的救生员,和国家规定的每250平方米需配备1名救生员的规定相距甚远。
福建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廖处长告诉记者,国家于2005年底推行职业技能鉴定,而福建省于2009年底建站,目前,全省已培训和鉴定了1600多名救生员,而教练员的培训今年才开始,共培训教练员47人,只有36人通过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
廖处长说,游泳教练属于高危行业,对职业和技能有严格的要求,因为这关系到学习者和游泳者的生命安全。但目前我省从事游泳教练的人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来培训的学员中,有的连基本技能都没掌握,之前就已经在一些游泳场馆中从事教学了。
“无序、乱象……”廖处长形容目前业余游泳教练的现状,她表示,这其实和国家对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有关。
希望悲剧不再发生!昨日,记者从福建省体育局了解到,体育局法规处已经制定了“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草案”,已提交给福建省法制办作为调研项目,草案中对游泳场馆的安全设施、人员配备、教练员相关资质等内容做出规定,如果该草案能通过并得以颁布实施,将规范我省公用游泳场馆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