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1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昨日发布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1781元,继2003年达万元后首次突破2万元大关,居民收入再上新台阶。
与上年比,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8%。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为15682元、4910元、2136元和1421元,同比增长10.4%、15.5%、3.9%和21.2%。
另悉,去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继续向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农村经济加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427元,同比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