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28日电(记者来建强)8月28日,包括重庆市在内的泛珠地区10省区市签署了一份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作框架协议。这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举办六届来首次将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大会主要议程而取得的重大成果。
随着泛珠地区经济一体化和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区域内的劳动力流动和人口迁移日益频繁,泛珠地区现已成为中国人口流动规模最大的地区。泛珠地区各省区市在人口议题上加强合作的态势,将是解决该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诸多不协调的关键。
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泛珠三角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合作原则是,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加强区域内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基层联动和沟通合作,着眼基层和育龄群众计生管理与服务需求,重点突破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治理等难点工作,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原则,逐步建立区域统筹、依法管理、均等服务、合作共赢的人口计生区域协作机制,不断创新区域协作的方式、方法。
该框架协议提出,各省区市将在深化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完善区域人口信息管理体系、促进人口和计生政策衔接等7个方面加强合作。
在完善区域人口信息管理体系方面,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通过在区域内逐步共享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数据库,相互查询流动人口计生基本信息,办理和查验《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孕环情的检查结果,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网上通报,逐步取消纸质避孕节育报告单;开展网上办理《婚育证明》试点,为逐步取消纸质《婚育证明》奠定基础;沟通、协作、处理区域内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节育补救措施、维护合法权益等服务管理的相关问题。
在促进人口和计生政策衔接方面,依据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泛珠地区人口计生协作为契机,开展人口政策调研,推进省际间人口计生条例以及相关政策的衔接协调;区域内跨省婚嫁的夫妻在符合双方户籍所在省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可自愿选择在一方户籍地申请生育或进行生育登记;区域内跨省育龄夫妻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根据育龄夫妻意愿,由其夫妻双方户籍地分别发放或选择夫妻一方户籍地发放,并按各自省区市奖励标准分别落实奖励待遇。
在区域内涉及跨省育龄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相关计生证明材料时,加强沟通协商,防止推诿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发生。同时,各省区市通过“多点分布,送领结合,委托发放,社区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药具服务的需求,实现免费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全覆盖。区域内成员单位开通“12356”维权电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区域合作,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出生登记实名制和探索区域内跨省出生人口信息通报制度,为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偏高问题。
泛珠地区10省区市还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双向考核监督和宣传倡导等机制,保障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