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获悉,今年福建省计划建设3000家农家店,其中福州市320家,漳州市最多,达666家。
据介绍,农家店即农村超市和便利店,但与一般超市和便利店不同,农家店除做销售和服务外,还要兼负责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工作。按照要求,乡镇“农家店”统一采购或商品配送率要达到50%以上,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1500种以上,并配有与总部联网的电脑收银系统。村级“农家店”营业面积则不少于30平方米。
省经贸委有关人士表示,按照今年各设区市扶持各类承办企业建设农家店的规划,每个农家店将可获得4000元的中央财政补贴。至于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则按照每个不超过5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符合省定标准的配送中心每个补贴3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