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0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薛辉 练仁福)记者从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国土资源部正式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函》,明确从11个方面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从规划编制、计划安排、用地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
支持我省规范推进开发区建设。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时,适当予以保障我省对台合作建设项目用地。
支持我省设立两岸合作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将平潭县(主岛面积271.4平方公里岛屿)列为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按照“规划先行、政策配套、突出对台、封闭运行”的原则,制定专项改革方案,按规定报批后,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