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包骞) 记者昨日从省检察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的精神,我省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工作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意见的分工方案》,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旨在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此项改革后,省、市两级检察院的审查逮捕工作量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介入侦查、报送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等都需要异地进行,工作耗时增多,将占用更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为此,省检察院要求,要确保人员到位、装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尽快充实办案力量,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尽快适应新制度新规定对侦监工作带来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