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昨日,周女士致电968111称,前天,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在没有监护人签字的情况下,替她16岁的女儿做了割双眼皮手术。
周女士说,女儿美美(化名)刚参加完中考,是瞒着大人去医院的。当时她从女儿同学处得知此事,因为是上班时间,一时走不开,没法赶到医院,但想到未成年人手术需监护人签字才能实施,她又稍稍安心。
没想到,美美晚上回家,单眼皮已成双眼皮,两边眼睛肿得一边大一边小。原来,手术前,医生让父母来签字,但美美说父母都出差了。随后,美美到医院门口花钱请了个摩的师傅冒充自己的伯伯,在手术担保单上签了字。
周女士说,医生没有核实身份,须承担失职责任;昨日,医院医务处人员向她承认医生有过失,但未做处理表态。
昨日下午,院方医务处人员没有上班,记者无法获悉院方对此事的意见。整形医院业内人士表示,任何一个整形手术,包括割双眼皮都需监护人签字,院方有责任证实监护人真实身份,比如提供户口簿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