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觉得小儿子玩网络游戏,没出息。儿子觉得母亲连小额的生活费都不借给自己,很抠门。母子俩到公证处请求公证断绝母子关系的要求遭到拒绝。
专业人士称,所谓的“断绝母子关系”,从法律和生物学角度来说都是极其荒唐的。
欲断绝母子关系 想要公证遭拒绝
如何才能断绝母子关系?日前,读者小李拨打本报热线,称他曾到公证处,想办理断绝母子关系的公证,遭到拒绝。现在他想在《福州晚报》刊登一则断绝母子关系的声明。
小李表示,母亲对哥哥很慷慨,对自己却很吝啬,他甚至认为自己并非母亲所生。
“我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工作也一直在变,我妈认为我不争气,我向她借200元钱,她都不肯……”小李说,半年多来他跟母亲几乎每天都在吵。
端午前,他和母亲决定断绝母子关系。他们到公证处想办理公证,遭到拒绝。此后,他想通过报纸刊登脱离母子关系的声明。
母亲眼中小儿子 整天只知打游戏
前日,记者联系到小李的母亲。
李母称,小儿子自小就让她操心,费尽心思才哄着读完大学。但令她失望的是,小儿子毕业后工作频繁更换,一直就没稳定下来。
李母还说,别的孩子毕业后都会给父母钱花,小李却赖在家里,还经常向她“借钱”。
老人称,这样的情况持续2年多了。最近半年,小儿子基本上失业在家,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打游戏。她对这个孩子很失望。断绝母子关系是双方意思。
律师说法
断绝母子关系 没有法律依据
福建秉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敏律师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血缘关系,一经形成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不以父母和子女的意志而解除。
只有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才能解除收养关系,而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解除,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自然终止。
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非因特殊情况,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陈建敏称,如果成年子女与父母签订所谓的“不承担赡养义务、不继承遗产”的协议,一旦一方反悔,这样的约定会因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失去签订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