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8日讯 (海都报记者 郭光仪 龚凡)记者昨日获悉,莆田涵江区法院院长张金仁涉嫌受贿犯罪,莆田市人大常委会25日批准撤销其涵江区法院院长职务。
涵江区法院院长张金仁在担任职务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3月6日,涵江区人大常委会决定,许可涵江区检察院对涉嫌受贿犯罪的张金仁采取强制措施,并从6日起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本报曾报道)。
4月14日,涵江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撤销张金仁涵江区法院院长职务,并报请莆田市中级法院报经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根据莆田市中级法院《关于提请批准撤销张金仁的涵江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议案》,批准撤销张金仁的涵江区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