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苏演卿 通讯员 芗瑾)男子酒后在宿舍门口的过道睡觉,凌晨时分看见一名女子如厕,便尾随其进入房间,欲行不轨遭反抗,便将其杀害。案件发生在1月30日(大年初五)凌晨。仅39小时之后,芗城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华。
2月1日下午,陈某华被芗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发:办公室内 发现女尸
1月30日上午10时30分许,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王某报警,其于10时25分许前往位于岱山路的漳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平房,发现公司职员王某治躺在办公室内屋休息室地板,已经死亡。
接警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发现死者王某治下身裸露,判定系他杀。
警方调查获悉,死者43岁,漳州芗城区人,生前在某食品公司担任会计,暂住在办公室的内屋休息室。
破案:39小时 抓获凶手
专案组迅速确定侦查方向,围绕死者的社会关系逐一排查。“因为案发现场相对封闭,只有一个大门,我们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民警介绍,1月31日晚,专案组发现暂住在案发现场附近的陈某华有重大作案嫌疑,陈某华原本在玻璃加工厂上班,案发后不知去向。
确定嫌犯之后,刑侦大队迅速布控追踪,仅仅过了39个小时,2月1日凌晨1时许,专案组侦查员与110巡警在芗城区四方旅社附近路旁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华。
供认:尾随女子 欲行不轨
陈某华今年36岁,华安县胡林乡人,他交代,1月29日下午,跟几个朋友在案发现场周边喝酒后回到房间,由于找不到钥匙开门,只好在门口的过道睡觉。
1月30日0时许,陈某华看见王某治经过过道去上厕所,便萌生了强奸的犯意,随即尾随王某治进入其暂住的办公室内屋,趁其不备,将其掀翻在屋内地板上欲行不轨,由于受害人王某治受侵害时极力呼救,陈某华便杀了受害人。
案发后,陈某华逃往厦门,住了一个晚上,但是由于身上没钱,又回到漳州,“抓到时,他身上只有5毛钱。”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华已经被芗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