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30日讯 (海都报记者 王华友 通讯员 朱明海)出于对从小一块长大的“哥们”的信任,福清江镜镇陈厝村老陈连借条都没索要,便借给好朋友大陈3万元。没想到大陈生意亏了没法还钱,便赖起账来。老陈情急之下,打伤大陈成了“被告”。29日上午,在前华边防派出所官兵调解下,老陈赔偿大陈医疗等费用5000元了结此案。其他经济纠纷,边防官兵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前不久,老陈看好友大陈生意上出现资金困难,为了帮助对方渡过难关,老陈借给大陈3万元。由于两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伙伴,老陈不但不计利息,还十分信任对方,连借条都没让打。
没想到,大陈的生意后来越来越坏,最终彻底亏了。这个时候,他不承认曾向老陈借过钱,气得老陈直咬牙,想到法院告对方又没有直接证据,知晓此事的人也帮不上忙。22日,老陈看见大陈到邻居家作客,过去逼债不成,气急出手打伤对方,大陈赶紧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