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0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方传柳 通讯员 吴东升)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电力部门获悉,宁德市地区警方和电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告,要求开展群众性反窃电专项行动,并对举报窃电案件的有功人员实行最高2万元的奖励。
据介绍,对非供电企业人员检举、协助查获窃电的,在案件办结后按以下标准奖励:举报居民、商业、动力用户的,按实际收取违约金的5%予以奖励;举报10kV及以上用户的,按实际收取违约金的3%予以奖励;举报供电企业员工内外勾结窃电或供电企业员工窃电的,按实际收取违约金的5%予以奖励,并增加奖励金2000元/户·次。通告规定,奖励金最高限额为2万元,低于200元的,按200元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