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5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黄如飞) 记者从龙岩市公安局打黑办了解到: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武平县李富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做出终审判决。该案是福建省近年来由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最大一宗涉黑案件,涉案金额近千万、案件卷宗多达58本、判决书长达181页,均创下福建涉黑案件之最。
李富春犯罪组织到案成员15人,其中团伙头目李富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滥伐林木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总刑期4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处以565000元罚金,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14名组织成员均受到1-19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