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6岁的谢某出生于闽清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家中兄弟姐妹甚多,谢某排行老大,也是兄弟中读书最好的,一直被村里人称为“秀才”。高中毕业后,谢某不负众望成为一名民办教师。说起曾经的职业,谢某很激动:“教师这个职业是光荣的,我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2年,我自己都记不得教出了多少个学生。”
1990年,因教师队伍改革,谢某下岗回家务农。从教师到农民,家中经济状况大不如前,巨大的心理落差让谢某觉得自己的生活一下子跌入了底层,做什么事情都打不起精神。2006年,一位常和谢某玩在一起的朋友告诉他,有一种“特效药”可以让人精神振奋,忘记不开心的事。虽然知道这种“特效药”是什么,谢某仍要求朋友帮他弄些来尝尝。“第一次吸海洛因的时候,我没什么感觉,觉得自己对这个有免疫力,根本就不会上瘾。于是,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没多久,我就染上了毒瘾。”
从此,谢某一直在“毒海”中沉浮。吸毒让本不富裕的生活陷入了捉襟见肘的境地。屡次劝说无效后,谢某的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了他。2006年6月,谢某认识了四川籍打工妹唐某。唐某青春靓丽,没多久谢某就被唐某迷住了,两人很快就同居。为了让唐某对自己死心塌地,谢某引诱唐某吸食毒品染上毒瘾,“她每天都要吸毒,我提供毒品给她,这样她就不会离开我了”。
2007年,谢某和唐某的毒瘾更大了,他们每天都要吸毒3次,花费数百元。为筹毒资,谢某和唐某不惜铤而走险贩卖毒品。2007年4月到2008年4月,谢某和唐某先后向6个人售卖海洛因,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吸毒,直到2008年5月15日被闽清县公安局抓获。18日,谢某和唐某被闽清县检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