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大泽)为图方便,办张假的二代身份证让别人帮忙到福州黄山车管所办理业务,不料被民警当场识破。从2月底到3月初,不到10天时间接连三人因此被“请”进派出所调查。
3月4日下午,男子刘某来到福州黄山车管所,替别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业务。当他递上自己和车主的身份证时,值班的李警官发现车主的二代身份证颜色看上去特别鲜艳。于是,他一边跟刘某聊天,一边将二代证放到查验设备上一刷,没有任何反应。
随后,刘某被赶来的城门派出所民警带回所里调查。
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说,这已经是近十天来第三起利用假二代身份证代办车辆业务的案件。早在2月26日,市民林某和陈某某先后利用假二代身份证代办新车注册登记和摩托车注销登记,被民警发现后,均被带到城门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福州车管所初步了解,3月4日发生的这起案件,主要是因为车主在外地经商,他怕临时要用身份证,于是,就托人办了一张假身份证交给代办人,企图蒙混过关。而其他两起案件,也是因为车主身份证无法“分身”引发的。
福州车管所提醒市民:车主在外地的,可委托代理人持车主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到车管所办理业务,但证件一定要合法、有效,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提供伪造的材料办理业务。如果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来办理车辆业务,对提供伪造证件的车主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