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禁助”后出行较难
昨日上午,许先生因为驾驶一辆龙海号牌助力车在市区行驶且载人,被罚款350元。“助力车很方便,挂不到本地的牌只能挂个外地的了,如果全部都开着汽车在路上走也不可能啊。”许无奈地说。
有许多市民对交警部门的做法表示不解,“漳州市区的公共交通系统不发达,现在这么一禁止我们还怎么出门,市民出行会变得非常困难。”李女士气愤地说。另一个市民则表示,漳州的经济水平还达不到禁助力车的水平,市民上班大部分靠助力车和摩托车,禁止助力车没有考虑民众的真实需要。
处罚标准
根据《漳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摩托车、助力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中的技术标准,超标的助力车划为机动类车辆,该类车上道路行驶必须遵守机动车及其驾驶人、乘坐人的有关法律规定。而电动自行车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
1、驾驶非市区号牌、无号牌助力(电动)车,在市区禁行路段通行的,罚款200元,记2分;
2、驾驶无号牌的超标燃油助力(电动)车,罚款200元,记6分,并暂扣车辆;
3、无驾驶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电动)车的,处罚500元并暂扣车辆;
4、驾驶超标燃油助力(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罚款100元,记2分;
5、驾驶超标燃油助力(电动)车及轻便摩托车载人的,罚款50元,记1分;
6、驾驶超标燃油助力(电动)车在非机动道内行驶的,罚款100元;
7、超标燃油助力 (电动)车使用年限为6年,超过年限的车辆强制报废;
8、无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