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0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记者 游章友 通讯员 张明华 谢卫东)时下,房地产越来越火,随之出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9月18日,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12315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开发商违约不履行违约责任的投诉,消费者吴某获得4000元的违约赔偿款。
吴某在漳州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约定9月6日前可以办理 “两证”,可时间过了好多天了,至今却无法办理,吴某找到开发商,要求按照协议约定赔偿其定金10000元,遭到拒绝,于是吴某拨通了12315的电话。工商人员赶到现场,经了解,鉴于开发商并非有隐瞒行为,且当场认错态度诚恳,经12315协调后,双方达成谅解,同意由开发商一次性赔偿吴某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