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建彬)永安农妇贾某在三年多时间内,骗取八人钱财共计三百多万元。近日,永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2002年12月,贾某到受害人黄某经营的食杂店,购买了大量香烟,最多时一次性付款一万多元。以此骗取黄某信任后,她谎称自己是某政府领导的亲戚,能承包到一个工程,从中能赚取利润600万。她鼓动黄某一起投资。黄某先后筹集十多万元给贾某,之后贾某消失了。贾某用类似的方法,先后骗了8人。
台海网9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建彬)永安农妇贾某在三年多时间内,骗取八人钱财共计三百多万元。近日,永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2002年12月,贾某到受害人黄某经营的食杂店,购买了大量香烟,最多时一次性付款一万多元。以此骗取黄某信任后,她谎称自己是某政府领导的亲戚,能承包到一个工程,从中能赚取利润600万。她鼓动黄某一起投资。黄某先后筹集十多万元给贾某,之后贾某消失了。贾某用类似的方法,先后骗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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