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已构成强奸罪
记者在小清家看到,仅有一间14平方米的住房,里面有两张木床和一张破桌子,一张父母住,一张她和11岁的妹妹小华住。厨房在前面空地上,搭盖着简易的小棚子,全家一日三餐都是白稀饭配咸菜。
小清的母亲知道这件事以后就病倒了,还吐血,一直在打点滴。父亲白东正吃不下饭,焦虑不堪。
安溪县关工委薛主任说,不敢相信有这种事情发生,他感到很痛心。关工委将关注小清今后的生活和成长。
泉州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是严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恶性事件,他们将关注案件的进展和善后处理情况,并主张有关部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小清肚子里的孩子进行人工流产。
泉州市温陵律师事务所的白律师认为,从两村民强奸小清的时间来看,当时她还未满14周岁,属于幼女,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