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9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记者昨日获悉牞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拖欠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超过1年的学生名单,这些学生除了没有还款之外,也没有按照约定主动与学校或银行联系。据悉牞这种通报违约学生名单的做法在我省尚属首次,省内各高校的违约学生共计121名“榜上有名”。
省教育厅表示,本次通报完全是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4〕181号)规定的要求做出的,而且通报得到了有关银行和高校认真查对核实并确认同意。
据了解,这次违约责任确定截止的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学习期间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果连续拖欠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超过1年且不与经办银行和高校主动联系的都会被通报。教育部门希望违约学生见到通告后(具体的违约学生名单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尽快与贷款银行和学校有关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并及时还清贷款本息。
根据公布情况显示,本次通报的违约学生来自省内16所高校,共计121名,包括闽江学院、福建中医学院、福建师范大学、莆田学院、集美大学、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黎明职业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学院、福建医科大学、龙岩学院、福建工程学院、福州大学、武夷学院和泉州师范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