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9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记者昨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政策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实施。
中央与地方将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而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院校类别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