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6日讯 (驻福州记者 林芹 杨文)今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对所有廉租对象的保障覆盖。这是记者从昨日在福州召开的福建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目前福建省九个设区市都已启动廉租住房制度,有7100多户家庭享受这一制度带来的实惠,其中租赁补贴850户,实物配租2300多户,租金核减4000多户。
据介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会议要求,各地在确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标准时,可以考虑按照每户40-60平方米的标准保障。保障方式主要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在准入机制上按照 “申请——— 审核——— 公示——— 轮候——— 配租”程序操作,在退出机制上,要定期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清退和调整,确保廉租住房政策真正解决最需要的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